【以案警示】拿公款理“私财” 她打错了人生的“算盘”
宣布日期:2019-09-05 浏览次数:14586 宣布人:集团纪委
“我毁在了不懂财务、不懂执法又心存幸运上,是贪欲使我迷失了人生偏向,教训铭肌镂骨……”今年9月27日,淮南市寿县纪委监委首例职务犯法案件在寿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,站在被告席上的寿春镇花园村原报账员、文书袁燕在最后陈述环节痛哭流涕。
2008年12月,拥有高中学历的袁燕进入寿春镇花园村委会担当报账员、文书职务。刚到村委会时,袁燕事情不怕受苦,认真起劲,接人待物热情大方,很快赢得了镇村干部及群众的好评。然而,袁燕不懂财务、事情后又不注重财经知识学习的缺陷逐渐袒露出来。
2009年,寿县最先大规模建设城南新区,位于城南的花园村面临沉重的征地拆迁使命,同时涉及大宗征地拆迁资金的赔偿申报和发放。这些资金牵涉账务收支,又需要到户发放,加上不少村民终年在外迟迟不领赔偿款,很快袁燕经手的账务就泛起账目杂乱、公私不分。
“在接受组织视察时代,她一最先自己都说不清、理不顺自己亲手操作的账务资料及财务关系。”寿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认真人余茂强先容,厥后照旧在办案职员的耐心梳理下,袁燕才算弄明确经手的一些账目。
作为报账员,袁燕在财务账目上一知半解甚至稀里糊涂,但自己的“小算盘”却打的“贼精”。面临巨额征地赔偿款,袁燕打起了挪用账上资金赚点“零钱花花”的主意。
“钱在村账务上‘趴着’,即是是在自己手中闲置,不如将其‘盘活’。”动了歪心思的袁燕,第一次从自己保管的账上实验拿出部分存款购置了短期理工业品,到期后又偷偷将本金退还村级账户。
有了第一次的乐成“试验”,袁燕便一再开启这一“轻松赚钱”模式。2011年至2012年,袁某使用保管征地赔偿款和备用金的便当,多次从中使用共计545万元用于购置理工业品,累计赚钱7.2万余元。2011年至2014年,袁燕私自将村整体征地赔偿款治理按期或活期存折,获得利息共计3.2万余元。
在一次次违反财经规则的历程中,袁燕尝到了甜头,也在违纪违法的蹊径上渐行渐远。
2009年6月,花园村一笔整体征地赔偿款16.9万余元被她据为己有。2009年至2013年,袁燕经手向他人收取原村委会门面房租金共计7万元也被装进了她自己的口袋。别的,2011年至2013年,花园村村委会在协助外地政府发放征地赔偿款给村民历程中,经花园村原党支部书记、村委会主任何文俭(已另案查处)安排,袁燕将其账户中保管的本应发放给村民的征地赔偿款132万元借给他人用于营利运动。
“这是一起村财镇管严重失控的典范案例,村级财务的羁系不可流于形式,有关单位和部分必需对村级财务推行好财务监视责任,要把好关口,严正纪律,强化村级财务银行账户审查羁系,确保大额专项资金管到实处。”寿县纪委副书记、监委副主任王晓峰以为,州里一级要经常对村级财务职员举行财经和执法知识培训,并从背面警示,算好违纪违法人生账、家庭账,阻止不懂财务、不懂执法走上违纪甚至违法犯法的蹊径。
今年10月19日,寿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讯断:以挪用资金、挪用公款和职务侵占罪,数罪并罚,判处袁燕有期徒刑4年零2个月,对其退缴的职务侵占违法所得27万余元,由收缴机关返还寿县寿春镇花园村委会。
(泉源:安徽纪检监察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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